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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耕还林(草)61.4万亩 乐都县农民受益多
 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西海都市报  2008-06-18 09:52

  青海新闻网讯 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(草)工程以来,乐都县完成退耕还林(草)61.4万亩,共涉及包括周边荒山在内的19个乡镇285个村136330人。全县退耕农户兑现补助款25425万元,人均增收233元。

  乐都县大部分乡镇分布在连年干旱,十种九不收的南北二山山区。在退耕还林前,这里的农民主要通过广种薄收和发展牛羊养殖来增加收入,散养乱牧的现象严重,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造成了很大破坏,农民的生产生活陷入恶性循环。

  农民收入增加了

  自2000年实施退耕还林(草)工程以来,在项目区倡导“封山禁牧,舍饲圈养”的新型畜牧业经营方式,逐渐改变了“自由放牧”的传统,以退耕还林建设项目带动了育苗基地的发展,涌现出了以高庙镇新盛村等多处育苗基地,苗圃面积已经达到了3780亩,每年有一千多家农户从事育苗生产,经济收入有了显著提高。

  农民生产观念变了

  乐都县林业局副局长巴周杰介绍,退耕还林以前,农民总是认为耕地多就会富。根本不考虑自然灾害,靠天吃饭的意识比较强,紧紧依靠种田来维持生活,没有外出搞副业的意识。退耕还林使农民的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变化,由于耕地面积的减少带来了劳作方式的改变,农民在保证吃饭的前提下,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其他创收中去,从事运输、餐饮、建筑等多种经营形式,以增加自己的收入。

  生态环境好了

  退耕还林不仅退掉了农民繁重的劳动,也退掉了十种九不收的山头地。通过“退耕还林”“三北防护林”“生态公益林”等林业三大工程的实施,水土流失的现象得到了一定的遏制,基本实现了洪水不下山,淤泥不出沟。多年干枯的山泉又涓涓流淌,秃山荒坡变绿了。(作者:吕锦武)

 
 
  编辑: 李娜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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