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增农民收入 乐都采取"六结合"促进订单农业
 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西海农民报  2008-02-14 16:21

   青海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护农民利益,增加农民收入,乐都工商局充分发挥合同监管职能作用,采取“六个结合”有力地推动了订单农业的健康发展。

   与实施商标战略相结合。按照涉农企业+商标的模式,积极引导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。在工商部门的指导帮助下,乐都蔬菜专业协会的“乐都紫皮大蒜”商标、“旱地湾韭菜”商标及乐都县兴农农产品产销协会“兴农”商标都已在申请注册中。

   与诚信建设相结合。该局广泛征集涉农企业的良好信息,按照A级守信、B级警示、C级失信、D级淘汰的信用标准,划分出了2户A级企业,并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,倡导诚实签约、守信履约,引导企业积极参与"守合同重信用"活动。 与培育农村经纪人相结合。对现有的214个农村经纪人进行了培训,并成立了乐都县农副产品购销有限公司、乐都县兴农农产品产销协会、高店大蒜协会3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。由于有这样一支经纪人队伍,该县的农产品已经顺利销往河南、广东、江苏、山东等十几个省、市,并出口到了韩国、日本等国家,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。

   与推行合同示范文本相结合。在订单农业工作中,推行使用规范的示范合同文本,建立健全涉农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,指导涉农企业和农户使用《农产品预订合同》(示范文本)。截至目前,乐都县兴农农产品产销协会已签订了27份种植大蒜、辣椒、洋芋、西甜瓜、人参果、草莓、韭黄等17个品种农作物的订单合同,合同种植面积3938亩,合同金额943.6万元,涉及农户达3574户。

   与打击防范相结合。指导涉农企业建立合同管理机构、确定合同管理人员并健全合同管理制度。采取打击与防范并举的方法,要求订单企业的涉农合同必须都要到工商部门备案,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;通过合同跟踪、投诉、举报,对有合同欺诈的行为进行坚决打击。

   与相关部门配合相结合。订单农业是一项系统工程,仅靠工商部门难以开展,因此,县工商局积极争取县委、县政府的支持,与技术监督、农业、畜牧等部门进行不定期联合执法,形成执法合力。

   目前,乐都县涉及订单的农作物品种由单一的大蒜扩大到了辣椒、洋芋、西甜瓜、人参果、草莓、韭黄、糯玉米、小西红柿等17个品种,已经备案订单合同27份。(作者:王炜王清)

 
 
  编辑: 马燕燕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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