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闻网讯 5月24日,记者从乐都县工商局获悉,乐都县某公司从陌生人手中非法收购了两个报废汽车后桥,正准备用来铸件时,被乐都工商执法人员当场查获,经立案处理,予以罚款1000元。
经工商执法人员检查,这家公司在未办理回收拆解报废汽车《资格认定书》的情况下,擅自超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,非法收购报废汽车“五大总成”,违反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有关规定,工商部门根据《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》作出了以上处罚措施。(作者 吕锦武)